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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固體廢物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一頭連著減污,一頭連著降碳,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任務。
固體廢物按來源大致可分為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三種。此外,還有農業固體廢物、建筑廢料及棄土。固體廢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處理處置將會污染大氣、水體和土壤,危害人體健康。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為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兩大類。當土壤中含有害物質過多,超過土壤的自凈能力,就會引起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微生物活動受到抑制,有害物質或其分解產物在土壤中逐漸積累通過“土壤→植物→人體”,或通過“土壤→水→人體” 間接被人體吸收,達到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充分發揮先進技術在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態環境部擬編制《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以下簡稱《目錄》)。
推薦重點領域
(一)城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二)污泥、餐廚垃圾、畜禽糞便、秸稈等有機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三)醫療廢物、垃圾焚燒飛灰、廢礦物油、廢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五)工業副產石膏、尾礦、冶煉渣等典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技術;
(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防治技術;
(七)污染地塊、農用地、工礦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復技術;
(八)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
推薦要求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有先進性;
(三)技術持有方為依法注冊、經營的單位,技術知識產權清晰,不涉及產權糾紛;
(四)示范技術是指創新性強、技術指標先進、治理效果好,基本達到實際工程應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價值和良好應用前景的技術,要求至少有1個運行1年以上(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驗收,下同)的成功應用案例;
(五)推廣技術是指經工程實踐證明技術成熟、治理效果穩定、經濟合理可行,尚未廣泛推廣應用的技術,要求至少有3個運行1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
(六)全行業應用較為普及或已納入《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的技術不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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