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市場】已鉗制中國光伏行業發展三年之久的歐盟“雙反”措施,其到期時間可能再延長兩年。而中國輸往歐洲光伏產品的MIP(低進口價格),從明年起也將調低。中企光伏產品的價格優勢大大被削弱。
12月22日晚,商務部發布消息稱,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就歐盟擬繼續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發表講話,稱中方對歐委會擬繼續延長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表示失望。
王賀軍指出,光伏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對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歐盟繼續采取措施,既損害中國企業的利益,也不利于歐盟的長遠利益,還有損于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他強調,歐盟應盡快徹底終止光伏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
12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反補貼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調查結果的披露文件,擬繼續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
日落復審是指在反傾銷措施執行滿五年的合理時間內,國內產業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證據的請求,由主管機關發起復審,若在該復審中主管機關確定終止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則可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在復審期間,原反傾銷稅繼續有效。
“雙反”措施(或調查),是指對來自某一個(或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同一種產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據外媒Pv magazine掌握的官方調查文件初步結果顯示,歐委會已建議,額外延長當前針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貿易措施兩年,應于2017年3月到期的計劃,可能會延至2019年。
目前歐盟成員國尚未批準歐委會的建議,提議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員國進行審查。2017年1月6日,歐委會將邀請成員國對該提議發表意見,終決議定于明年3月。
此外,2017年從中國輸往歐洲的光伏產品的MIP將被調低。據Pv magazine從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獲悉,2017年1月1日起,光伏組件的MIP從0.56歐元/瓦,降至0.46歐元/瓦,太陽能電池的MIP從0.28歐元/瓦降至0.23/瓦。該信息暫未公開。
自2013年12月開始,歐盟對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并與中國光伏行業達成價格承諾協議,設定MIP機制,不接受此協議的中企將被征收“雙反”關稅。
今年12月,又有兩家中企江蘇賽拉弗、寧波華順太陽能宣布退出中歐MIP協議名單。此前,已有天合光能(9.25, -0.05, -0.54%)、晶澳、晶科、西安隆基等企業申請退出,而阿特斯、昱輝、中盛太陽能等近二十家企業被歐盟先后剔除,因此實際維持MIP協議的企業已不多。
英利作為為數不多的仍在歐盟MIP協議中的企業之一,其公共關系部副部長王志新對新聞記者說,“調整后的MIP仍偏高,不能客觀反映光伏市場的發展趨勢和光伏產品的真實價格水平,企業只能通過開發新興市場來彌補。”
他還表示,任何人為設置貿易壁壘干預市場的方式都不利于光伏行業發展,終受傷的還是企業和消費者。歐洲具有良好的市場基礎和應用環境,英利非常重視歐洲市場,希望歐盟能徹底撤銷措施。
對此延期提議,歐洲各利益相關方的看法呈兩極分化。擁有34個機構成員、代表全歐13萬家相關公司及130萬名員工的歐洲太陽能商業組織Solar Power Europe表示,歐委會的延期提議是錯誤的決定,該組織將著眼于成員國糾正報告中一些不準確的地方。該組織CEO詹姆斯-沃森補充道:“絕大多數的歐洲利益相關者希望看到貿易壁壘的消除。”
該組織曾于今年7月上書歐盟執委會,呼吁歐盟中止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貿易壁壘,稱其對歐洲本地的光伏產業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
歐洲太陽能聯盟(SAFE)也對歐委會的措施表示質疑,為何其會“忽略歐洲光伏價值鏈上許多公司的巨大劣勢”,反而“為一些值得注意的組件生產商建立一道防護型柵欄”。
相反,歐洲光伏制造商協會(EU ProSun)則贊同。該機構長期呼吁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擴展光伏MIP調查范圍。該機構發言人表示:“目前歐洲光伏產品在范圍內擁有質量好、壽命長、效率高、可持續的口碑,在太陽能電池和組件產品中占主導地位,不能允許中國產品的傾銷來破壞。”
他進一步補充表示,歐洲現有的關稅和價格承諾制度受到了透明度缺乏和官僚主義的影響,而“雙反”的延期措施會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確定性。
(原標題:歐盟擬延長對華光伏“雙反”兩年 還要降低進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