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河南省分行、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出租承修,承試,承裝設備
為貫徹落實*、省委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扎實落實《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河南省產業扶持脫貧實施方案》,根據國家*員會、**公室、國家*、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扶貧、脫貧方略和國家清潔低碳能源發展戰略,將光伏發電扶貧作為資產收益扶貧的重要途徑,根據各地貧困人口分布及光伏發電建設條件,建立多種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穩定增加貧困戶收入,逐步發展貧困村集體經濟,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增添新的力量。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將光伏發電扶貧作為扶貧、脫貧的重要舉措,積極謀劃,協調推進。省、市負責協調光伏發電扶貧工作遇到的問題,開展政策研究,出臺支持意見,督促相關縣落實建設任務;縣級負責編制實施方案、籌措建設資金、組織項目實施、做好建設運營和項目收益分配、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等工作。鼓勵和引導包村單位、企業、社會各界通過捐贈或投資投勞等方式支持、參與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建設。
(二)自愿申報,幫扶。開展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各地應根據自身條件自主確定。要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實行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
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應以縣為單元確定統一規范的資格條件和遴選程序,建立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對接的光伏發電扶貧收益分配和監督管理機制,確保貧困人口獲得*穩定收益。
(三)多方出資,強化保障。建立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用戶出資等多種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各級政府通過整合扶貧資金、預算內投資和其他相關涉農資金統籌解決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政府籌措資金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符合條件的項目主體及貧困對象出資,可利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提供的扶貧開發優惠貸款。鼓勵其他金融機構在保證合理收益的基礎上為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
(四)規范操作,確保實效。光伏發電扶貧工程關鍵設備應達到*技術指標且質量可靠,建設和運行維護單位應選擇具備規定資質條件和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運維企業。項目建設應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由各縣負責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服務機制,確保光伏電站運行正常、收益穩定。
三、實施對象及目標任務
2016~2020年,在全省太陽能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建檔立卡的貧困村和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選擇實施,保障受益貧困戶連續20年以上、每戶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發電扶貧收益。光伏發電扶貧重點扶持家庭勞動能力弱、無穩定增收來源的貧困戶以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出租承修,承試,承裝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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