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針對再生水利用立法;使用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可免交污水處理費
核心提示
處在南海之濱的深圳經濟特區,境內并無大江大河,一直以來水資源都非常緊張,為全國七大嚴重缺水城市之一,加快利用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處理再生水等非常規水資源是保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的重要手段。
深圳特區報記者 方勝
記者從深圳市水務局了解到,由該局起草并經由市法制辦審定的《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現已正式向全社會征求意見。《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共分為共二十五條,對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利用管理體制、范圍,再生水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方式,再生水定價政策,鼓勵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以詳細規定。這也是我市針對再生水項目進行立法。
從即日起,全市各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83071549(李工),傳真83072018,64637998等途徑向深圳市水務局反映針對《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建議和意見。
《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將促進城市節水
記者從深圳市水務局了解到,深圳人均淡水資源占有量僅僅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4和廣東省的1/5,90%以上的水必須從外地調入。為了實現“富水型”城市的戰略目標,由原深圳市規劃局2007年制定的《深圳水戰略》高度重視對非常規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通過污水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利用、雨洪利用、海水利用,滿足用水需求,創造良好的生態水環境,實現水與城市的協調發展。在此基礎上,2011年制定的《深圳市再生水布局規劃》具體提出:推進再生水系統建設工作,預留28座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設施用地,到2020年建設28座再生水廠,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系統科學的城市再生水供水系統;同時,統籌規劃了各再生水廠配水干管,近期結合市政設施建設計劃,在再生水利用條件較好的區域建設再生水廠。
再生水利用是指把適宜進行處理的污水進行回收,經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處理后達到國家規定的水質標準,并在一定范圍內重復利用,包括再生水供應和再生水使用。工業、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都是使用再生水非常合適的領域。由于我市水資源日漸緊缺,開發和利用再生水已經成為緩解用水矛盾的一個重要途徑。然而,實際工作中由于還沒有對再生水利用的法律法規和強制規定,也缺乏對再生水利用的支持手段特別是優惠政策,再生水利用還有較大的拓展空間,當前亟須依法對再生水的開發和利用工作加強鼓勵、引導和必要的規范。因此,出于加強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保障再生水設施正常運行、提高水資源利用率等目的,制定符合深圳實際的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是十分必要的。
自今年初,深圳市水務局按照市政府要求,組織起草了《深圳市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并向全市各區、各部門充分征集了意見。此次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的《深圳市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共二十五條,涵蓋了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利用管理體制、范圍,再生水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方式等內容,特別是對再生水定價政策、鼓勵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做以規定。預計《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將為深圳節水工作再添重要手段,為我市進一步落實zui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降低萬元GDP水耗乃至全面做好生態文明建設,打下更為堅實的基礎。
再生水設施的規劃與建設
再生水利用規劃(含專項規劃與建設規劃)是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掇k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了規劃編制的程序和內容。發展再生水利用,應該規劃先行,合理布局;對現有雨污水資源化及再生水利用相關規劃應抓緊進行有效的梳理和整合,加快研究和編制再生水系統布局規劃,擬訂近遠期建設計劃,加快推進再生水系統廠站和管網建設。
《辦法(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會同水務主管部門、環境主管部門制定本市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遵循因地制宜、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規劃等相協調。”“水務主管部門依據本市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市再生水利用實施計劃,應當做到廠網配套、管網優先、建管并重,并與道路建設相協調,保證管網建設的系統性。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利用設施。”
再生水設施的運營方式
再生水利用是在城市缺水的情況下,污水再生回用以替代部分天然水和自來水,應用領域有限,不屬于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的替代特性,決定了污水資源化利用需要政府公共政策扶持,在創造良好的投資決策環境逐步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并由社會資本根據市場化的條件自行決定再生水項目的投資建設事宜。BOT模式是我國污水處理建設的主流市場化模式,但是,采用BOT模式單獨建設的再生水利用項目還比較少見。國內目前的城市再生水工程都是由政府投資,政府或國有企業經營。但是,政府作為投資與經營主體的單一模式下存在著投資與運營效率低下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大力發展特許經營,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運行效率。
因此,《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鼓勵集中式再生水利用項目通過招標投標、委托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經營者,經營者應當具備有與從事再生水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再生水定價政策
根據我市產業布局,相關規劃研究確定近期再生水回用于河流生態補水、兼顧市政雜用水,試點回用于工業用水;遠期再生水回用于工業用水、環境用水、市政雜用水為主。由于再生水需求者通常比較分散,用水量較小,因此鋪設再生水管道系統是推廣污水再生利用的關鍵,也是影響污水再生利用推廣的主要困難。另外,深圳市降雨季節分配非常不均,全年80%的降雨集中在每年的4-9月,而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深圳市降雨非常,缺水十分嚴重。由于我市工業再生水需求不足,河道景觀補水和市政雜用水受季節影響非常大,雨季時河道補水、綠化澆灑、道路清潔等對再生水需求量很少甚至沒有需求。再生水廠供水量受季節影響波動很大,可能面臨半年運行,半年停產的局面。因此,應結合我市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利用實際制定價格確定機制。
為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再生水利用項目運營,總體來講,除了用于綠化、河道補水等市政用途的再生水遵循政府定價原則以外,一般用途的再生水價格由經營者與用戶協商確定。為了維持再生水的價格優勢,《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者自行定價的裁量范圍是“與自來水價格保持適當差價,按低于自來水價格(含污水處理費)的一定比例確定。”對于用于河道補水、綠化等市政用途的再生水,《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用于市政用途的再生水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核定。”對于一般用途的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價格《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一般用途的再生水價格由經營者與用戶協商確定。”
《辦法(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再生水價格由成本、費用、稅金和合理利潤構成。成本包括合理的制水成本、輸配成本和運營期間費用。稅金指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稅費及附加。再生水行業凈資產利潤率水平按不低于自來水行業凈資產利潤率核定。
再生水設施運營監管。
再生水廠出水水質穩定,擴大了城市水源供應容量,可代替自來水供給企業,緩解城市供水壓力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廠特點介于污水處理廠和自來水廠之間,廠內工藝流程類似于污水處理廠;廠外輸配水系統接近于自來水給水系統。因此,對再生水廠監管和考核辦法應針對其特點,量身定做。
首先是落實監管責任。《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了“水務主管部門對經營者實施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一)監督經營者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二)受理公眾對經營者的投訴;(三)依法查處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四)建立應急預警機制,在緊急情況時及時接管再生水項目設施和經營;(五)定期對再生水水質進行抽檢,并將檢測結果向社會公布;(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其次是對運營單位的要求。按照現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要明確運營單位的職責?!掇k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了“水務主管部門應與集中式再生水項目經營者簽訂運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再生水利用項目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再生水管網和再生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zui后是保證再生水供水安全。為了防止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再生水誤接誤用,給再生水用戶帶來潛在的風險,《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禁止將再生水供水管道與自來水供水管道連接”,“再生水的供水系統和自來水供水系統應當相互獨立。水務主管部門應為再生水設施和管線統一制定易于區分的標識,經營者應在所有再生水利用系統的出水口均應設置防護措施,并標識‘非飲用水’字樣。”
鼓勵使用再生水的保障措施
為了鼓勵使用再生水,《辦法(征求意見稿)》建立了使用再生水的優惠制度?!掇k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再生水可以免交污水處理費”,“直接采用生活污水作為原水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項目的經營者可以根據處理的生活污水量向市水務主管部門申請退費,由市水務主管部門商市財政審核同意后直接退還給經營者,并告知經營者所在轄區區政府,退費的標準不*期紫外線消毒器水消毒設備等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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