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S低壓開關柜
基本介紹
GCS低壓開關柜,是兩部聯合設計組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廣大電力用戶及設計單位的要求設計研制的低壓抽出式開關柜。
電力工業部、機械工業部聯合以安生用[1997]01號、機重[1997]01號文下發了《關于GCS型低壓抽出式開關柜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通知》。GCS型低壓抽出開關柜已被電力用戶廣泛選用。GCS型低壓抽出式開關柜的抽屜單元設有完善機械連鎖裝置,確保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MCC柜單柜的回路數可達22回,充分考慮了大單機容量發電廠,石化系統等行業自動化電動門(機)群的需要;裝置與外部電纜的連接在電纜隔室中完成,電纜可以上下進出。零序電流互感器置電纜隔室內,使安裝維修方便;抽屜單元有足夠數量的二次接插件(1單元及以上為32對,1/2單元為20對),可滿足計算機接口和自控回路對接點數量的要求。
適用環境
裝置適用于發電廠、石油、化工、冶金、紡織、高層建筑等行業的配電系統。在大型發電廠、石化系統等自動化程度高,要求與計算機接口的場所,作為三相交流頻率50(60)Hz、額定工作電壓為380V(400)、(600),額定電流4000A以下的發、供電系統中的配電、電動機集中控制、無功功率補償使用的低壓成套配電裝置。
裝置符合IEC439—1《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GB7251《低壓成套開關設備》、ZBK36001《低壓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等標準。
標準要求
IEC439-1 《低壓成套開關和控制設備》
GB7251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
ZBK36001 《低壓抽出式成套開關設備》
使用條件
1、戶內使用,使用點的海拔高度不得超過2000m。
2、周圍空氣溫度不高于+40度,不低于負5度。且24小時內平均溫度不得高于+35度。超過時,需根據實際情況降容運行。
3、周圍空氣相對高溫為+40度不超過50%,在較低溫度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溫度;如+20度為90%,應考慮到由溫度的變化可能會偶然產生凝露的影響。
4、裝置安裝時與垂直面傾斜不超過5°,且整組柜列相對平整符合(GBJ232-2)標準。
5、裝置應安裝在無劇烈震動和沖擊以及不足以使用電器元件受到不應有腐蝕的場所。
6、用戶有特殊要求時,可以與我公司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