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承裝承修二級設備大型牽引機280kN采用這種懸掛方式時牽引電動機固定懸掛在轉向架構架上,在牽引電動機軸端和小、大齒輪之間加入各種彈性連接元件,以減小沖擊振動的影響。架承式懸掛適用于結構速度高于120公里/小時的機車車輛。
常州市承裝承修二級設備大型牽引機280kN·
一種是牽引電動機和動輪軸連接的懸掛方式,稱為抱軸式懸掛或半懸掛。采用這種懸掛方式時,動輪通過軌縫和道岔所產生的沖擊振動會直接傳給牽引電動機。抱軸式懸掛適用于結構速度低于120公里/小時的機車車輛。另一種是架承式懸掛(或稱全懸掛)。采用這種懸掛方式時牽引電動機固定懸掛在轉向架構架上,在牽引電動機軸端和小、大齒輪之間加入各種彈性連接元件,以減小沖擊振動的影響。架承式懸掛適用于結構速度高于120公里/小時的機車車輛。
在用牽引變壓器降壓經硅整流器或大功率晶閘管整流后供電給直流串勵牽引電動機時,加在牽引電動機上的電壓為脈動電壓,因此這種牽引電動機稱為脈流牽引電動機。于電力傳動內燃機車,以供給牽引電動機電力的發電機,又稱主發電機。牽引發電機有直流和交流兩種。直流牽引發電機直接向直流牽引電動機供電。交流牽引發電機發出的三相交流電經硅整流器整流后再向直流牽引電動機供電。交流整流電路是三相的,整流電壓雖然有脈動,但脈動量比較小,因此牽引電動機還被認為是一般的直流電動機。
常州市承裝承修二級設備大型牽引機280kN·

附件:1 .一至五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 一至五級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 一至五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 機具設備條件
條件中機具設備的規格、數量均為低條件。在實現 條件中機具設備同等功能的條件下,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所使用機具設備的規格、數量可高于本條件。
第九條本條件由國家能源局資質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2017 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 設備參考標準》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