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科(2009)第148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促進和鼓勵管理單位積極開展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提高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使用效率,根據《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和《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暫行辦法》,組織開展本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象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管理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包括:1、以本市或區縣財政全額或者部分出資購置、建設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所在管理單位;2、其他申報本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獎勵資金的管理單位。
其中,“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指單臺套價值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科學儀器、設備和設施。“共享服務”指管理單位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由其他單位、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行為;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不包括法定認證、執法檢查、大批量驗貨等。
二、評估內容
對管理單位在200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內容包括: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提供共享服務情況,可共享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情況,共享管理制度與條件保障等情況。
三、評估與獎勵程序
1、申報材料
管理單位通過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填報《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申報書》(見附件),在線打印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印刷)并加蓋公章。
2、初評
各主管部門組織核實所轄管理單位的填報材料,并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根據專家意見對管理單位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情況進行排序。
3、復評
各主管部門對本系統內初評排名前15%和后15%的管理單位進行復評。復評方式為: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察。現場考察內容為共享服務相關原始記錄和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運行情況等。
主管部門結合初評和復評情況,確定評估結果(分為、良好、一般),其中名額不超過參加評估的管理單位數量的10%。
4、評估結果與獎勵申請
在本年度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中,評估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管理單位,可申請共享服務獎勵;評估為的管理單位列入上海市大型儀器共享服務先進集體候選單位。
5、獎勵方案確定
市科委依據評估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管理單位《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申報書》,組織評議,確定獎勵方案。
管理單位共享服務獎勵經費,將根據管理單位通過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公開基本信息且服務記錄備案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工作量確定。獎勵金額依據每單臺(套)儀器對外服務次數、機時數、樣品數、服務收入、社會效益等核定。
四、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網上填報起始日期為2009年4月24日,截止日期為2009年5月8日。所有書面申請材料需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09年5月4日至5月8日,每個工作日的9:30—17:00。書面申報材料送達: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上海市欽州路100號2號樓4樓郵編:200235),聯系人:沐宏聯系電話:54065097
在工作中,各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若需要開展操作培訓和相關咨詢,可與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聯系。咨詢電話:800-820-5114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評估與獎勵申報書》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