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GB1483.1-2008,IEC60061-3標準,
1 | E17燈頭 | 通規 | 7006-27K-1 |
2 | E17燈頭 | 止規 | 7006-28F-1 |
3 | E17燈頭 | 接觸性能規 | 7006-26D-1 |
E17燈頭通規:7006-27K-1
量規入口處的螺紋邊緣尖銳部分應以0.2mm~0.3mm的半徑倒圓。
目的:檢驗成品燈上E17燈頭螺紋*大尺寸和尺寸T1 min。
檢驗:當成品燈上的燈頭*旋入量規內時,燈頭中心觸點應與X面接觸。當燈從量規中取出時,至少應旋轉2整圈才能脫離螺紋。
E17燈頭止規:7006-28F-1
目的:檢驗成品燈上E17燈頭螺紋*小外徑(尺寸d)。
檢驗:當量規套在成品燈(燈頭向上)的燈頭螺紋上時,燈頭中心觸點不應凸出X面。檢驗僅利用量規自身質量進行。
E17燈頭接觸性能規:7006-26D-1
圖中所示量規柱塞處于檢驗狀態。當柱塞處于靜止狀態時,W面應比V面縮進更深些。
目的:檢驗燈在E17燈座中有關接觸性能的尺寸。
檢驗:如果燈插入量規時,W面可與V面共面或凸出V面,則可認為燈的形狀與燈座配合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