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燃燒性試驗是采用規(guī)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tài)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xù)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2、本燃燒性試驗儀能對移動式設備防火防護外殼;駐立式設備的防火防護外殼;安置于防火外殼內的材料;V-0、V-1、V-2級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
3、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信息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二、技術要求
1、符合標準
GB/T 5169.16-2008;GB11202 GB/T 5169.22-2008;IEC60695-11-10 2003;IEC60695-11-4 2011;UL94 2013;IEC 707 ;IEC 695-2-2 ; ISO1210 :1992;ISO9772-2001
2、主要技術參數
本生燈燈頭:燈管直徑 9.5mm ± 0.5mm 從空氣主進氣口或入口處向上長度約 100mm
本生燈具管口形狀:圓形燈口和不銹鋼魚尾狀燈口 ( 可更換 )
燈具試驗傾角:0°、20°、45°可快速定位,行程約 150mm
施燃氣體:98% 甲烷氣 ( 基準氣 ) ,也可使用 37MJ/m 3 ±1MJ/m 3 天然氣
施燃和移開時間:1s ~ 999.9s( 數顯可預置 )
持燃時間:1s ~ 999.9s( 數顯不可預置 )
重復施燃次數:1 ~ 9999 次 ( 數顯可預置 )
燃燒試驗區(qū)容積: 0.75立方,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外形尺寸: 0.75立方機型:寬1220mm×深600mm×高1300mm排氣孔:?100mm
電源功率:0.5kVA 220V 50-6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