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承裝修試三相交直流儀表校驗裝置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 務的實施意見》(國能法改〔2015〕199號)有關要求,結合《承裝 (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電監會令第28號)以及電 力行業有關標準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及電力施工市 場實際,我們制定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 具設備條件》(2017版),現印發你們。
新版機具設備條件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承裝(修、
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設備參考標準》同時廢止。請各派出 能源監管機構根據新版機具設備條件修改承裝(修、試)電力設施 許可申請表和許可審查系統,做好公示、宣傳和告知工作,確保承 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工作平穩有序銜接。
附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
哈爾濱承裝修試三相交直流儀表校驗裝置
主要特點:
1、具有除電能表外的軟件修正標準表功能。
2、電壓、電流輸出具有恒壓、恒流特性,定頻、定相功能;
3、多功能標準表具有功率、電能、交/直流電壓、交/直流電流標準;
4、直流輸出與交流輸出分開;
5、輸出電壓短路、輸出電流開路具有自動保護功能,并有聲光提示;
6、背光式液晶顯示直觀明了;
7、采用編程方式電表進行檢驗,直接顯示誤差并打印測試結果;
8、數字調頻、調相、調幅、智能化設計、操作由鍵盤控制;
主要技術指標:
1、輸出電壓檔:30V、100V、200V、400V、600V調節細度為0.01%,各檔有20%余量;
2、輸出電流檔:0.1A、0.5A、1A、2.5A、5A、10A、20A調節細度為0.01%,各檔有20%余量;
3、輸出頻率范圍:45—65Hz,調節細度0.01Hz;
4、輸出相位調節:0—360°,調節細度0.1°;
5、相角對稱度:三相四線電壓120°±0.5°、三相三線電壓60°±0.5°、電流120°±1°;
6、輸出波形失真度:電壓、電流波形失真度<0.5%;
7、直流電壓與交流電壓相同并增加直流75mv檔;
8、直流電流與交流電流相同并增加直流1mA檔;
9、輸出直流電壓、電流紋波為≤1%;
10、輸出電壓、電流、功率穩定度為0.02%/2(分鐘);
11、輸出電壓、電流表準確度0.1%;
12、輸出電壓、電流每相額定容量為20VA,輸出直流電壓、電流額定容量為15VA;
13、供電電源:220V±10%、50Hz±1%線路無突變負載;
14、工作環境溫度:-5℃—35℃、濕度為85%,無腐蝕性氣體;
15、體積:長350×寬430×高190(mm);
16、重量:25Kg